重点人群、重点机构、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
实施“乙类乙管”措施后,重点人群、重点机构、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。
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,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、及时转诊、及时救治。
商超、物流、餐饮、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,做好自我健康监测,出现症状及时报告。
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
一是内部分区管理,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。
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,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,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。
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,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。
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,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,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。
关于商场、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
一是加强人员防护。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,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;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、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;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。
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。商超、农贸(集贸)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,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。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,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,及时清理垃圾。农贸(集贸)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。摊位经营者应履行“一日一清洁”等要求,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。
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。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,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。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,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、网订店送等服务。
中疾控专家: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,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
实施“乙类乙管”之后,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?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,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,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,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尤其在以下情形:
一是进入医院、商场超市、室内会场、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、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,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、厢式电梯时,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;
二是进入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;
三是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;
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;
五是医务工作者,交通运输、商场、超市、餐饮、旅游、保洁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。
▌本文来源: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(ID:cctvnewscenter)
应急管理部提示做好近期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******
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,气象部门预测,受强冷空气影响,1月11日至15日,寒潮天气将自西向东影响我国大部地区,最高降温超20摄氏度,将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。应急管理部日前向受影响的30个省份发出提示,要求落实落细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各项措施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应急管理部提示,此次寒潮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广、降温剧烈,具有降水相态复杂、雨雪雾大风等天气并发的特点,且当前正值春运交通出行高峰,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高。要从四个方面做好近期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:
一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。加强与气象、交通运输、农业农村、能源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,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,形成防范应对工作合力,做好不同地区防范应对暴风雪、剧烈降温、冰冻、强降雨等分类指导。
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。重点关注雨雪冰冻天气对春运交通、旅游景区及施工场地等影响,加强路况巡查,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指引,必要时及时管控相关路段、关停景区和施工场地等。
三是强化抢险救援准备。加强除雪车、融雪剂等抢险物资储备,视情在重点路段、重要区域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,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急处置。
四是精准有序做好救灾救助。妥善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,推动交通、电力、供暖、供水、通信、能源等部门按职责落实保供保畅措施,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、安全过节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